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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鲁东大学报名点现场照相须知


发表时间:2009-7-1 9:27:36  点击 2837 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09〕13号)有关规定,鲁东大学现场报名点可接受拟在山东省参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且网上报名时现场报名点选择鲁东大学的报考者,请拟到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的报考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7月18日——7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鲁东大学商业楼北楼四层(原大学生活动中心,自学校东门进入向西300米路南)(下载查看校园行车路线图)


二、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样表,网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此表,不要求盖章)、报名考试费(80//人)。


三、现场照相流程


验证交费照相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上交《报名登记表》领取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四、关于收费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报名点无法出具收费收据,若报考者个人需要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请报考者本人按以下程序办理:


1、报考者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办公楼1511房间)登记。


2、报考者持省学位办出具的证明到省教育厅机关财务室(省教育厅办公楼703房间)领取缴款通知书。


3、报考者持缴款通知书就近到的指定银行缴费。


4、报考者返回省教育厅机关财务室换取统一收据。


5、报考者持统一收据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点留下收据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须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上述两表上的任何错误信息(包括姓名错误、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过期、报考专业错误等等)都将影响报考者正常参加考试。


3、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字后交回报名点工作人员,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由报考者本人带走,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务必妥善保存(遗失不补),复试录取时交由报考学校备查


4根据省学位办规定报考山东省以外高校的报考者需由省外高校商省学位办同意后到济南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


5、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请考生于2009年10月1日——30日凭网报编号和网报时所用的有效证件号码自行登陆报名网站(http://zyxw.ujn.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


 


 


             鲁东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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