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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批准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发表时间:2009-6-23 17:20:35  点击 973 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我校被批准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2010年开始,可以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2个专业领域招收培养体育硕士。目前,我校有教育硕士和体育硕士2种专业学位。

为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发展,国务院学位办于2008年9月20日启动了此次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填报申请材料、精心组织申报工作。2009年3月底,学校领导还亲赴北京参加了评审答辩。经过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的评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批准,我校成为第二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本次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工作,全国共有42所高校被批准为体育硕士培养单位,其中山东省有4所高校,其它3所高校分别是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学制为2至4年,招生面向从事专业运动训练的教练员、大学和中小学的体育教学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体育锻炼的指导人员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入学资格(含英语、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复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着重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素质以及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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