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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4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发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年度计划立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10项左右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9个方面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鼓励推荐在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前期教育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或者依托校级、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或者在已获得的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实践(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主要完成单位、团队成员、学科专业领域、方案内容、方案实施范围等方面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和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或者契合学校近年来重点推进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

2.成果应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一定的实施基础和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曾组织完成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或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并且能够支撑高水平教学。

2)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4)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和参与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立项及管理

1.拟申报本次培育项目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符合要求、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真做实干的项目培育团队,填报《鲁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培育立项项目。

3.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2025上半年结项验收。根据预算情况,对确定立项的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第十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此次培育项目中推荐。

4.预期成果:成果报告与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可包括高水平教研论文、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比赛获奖或学生竞赛获奖、高水平的媒体宣传报道推广情况、高水平专家评价或鉴定、至少10项的外校实践效果或推广应用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22日前将《鲁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鲁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2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程月波;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邮箱:179216290@qq.com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鲁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