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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2〕6号

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鲁大校发[2008]95号,以下简称《细则》)文件,现将2011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2月18日(正月初九)至2月22日(正月十三)。各单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需在2月22日(正月十三)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工作组织及要求

1、各单位按专业(领域)成立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小组成员由3名以上(含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导师一般应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

2、各单位需按专业(领域)填写《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登记表》(附件1),并于1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批。

3、研究生填写《鲁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做出评语。

4、各学院召开论文中期检查会议,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内容、已取得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5、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进行检查,主要侧重于开题审核意见的落实、论文研究进度、内容、水平、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依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二条之规定,认真、慎重地做出中期检查处理意见。

6、论文中期检查后,各单位认真总结本次论文检查工作,并填写《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应根据检查小组的意见,对撰写中的论文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三、其它

1、为保证学位论文检查质量,每位研究生的论文检查汇报及专家评议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5分钟,每个论文检查小组每天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数不得超过25人(研究生较多的学院,可分组进行)。

2、2011级所有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必须按时到我校参加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必须及时办理论文延期检查手续,填写《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申请延期登记表》(附件4),经本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无正当事由或不到我校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审、答辩、学位申请等工作将延期进行,延期时间为半年。

3、此前2010级因故未参加同级论文中期检查并申请延期检查的研究生,可随2011级研究同时进行论文检查工作。

4、论文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需提交“论文中期检查汇报会”电子版照片1张(应有明确文字标识)。照片拍摄地为论文检查汇报会现场,照片内容为检查小组成员及参加论文中期检查的全体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

5、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负有重要的引导和监管责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结合本次论文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精心指导,严格把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6、论文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将《鲁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论文检查电子版照片等材料及时报研究生处203室。

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当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心已从外延式扩张转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处加大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工作力度、启用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推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实施导师论文指导负责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我们发现,仍有极少数研究生心存侥幸,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还存在着“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可至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该办法明确指出:“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申请学位者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望各学院以此次论文中期检查为契机,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该办法,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学术诚信建设,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坚决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联系人:魏华,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 1. 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登记表

2.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3. 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

4.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申请延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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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